发布时间: 2017-01-06
报价截止: 2017-01-20
已有 21 家报价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地/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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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 | 4240 米 | 不限 |
收 货 地: 河南省 三门峡市 义马市
联 系 人:胡亚宾
联系电话: 15890288952
发票要求: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交易方式:通过亿建联担保交易/买卖双方自主交易
1、交货地址:河南省义马市综能公司仓库
2、询价条款: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义马综能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3、质量及售后条款:质量问题解决:质量保证期限为一年,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该期间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责;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在买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或调换,并在7日内完成;否则视为违约,出卖人应承担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买方仍可追偿;该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买方仍可向出卖人主张剩余部分;维修或调换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满7日卖方没有弥补缺陷的,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4、违约与损失承担:1.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延误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5%;延误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延误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2.在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不能达到技术要求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根据技术协议中规定的项目进行计算,每一项不合格项处以该货物价格2%的违约金。卖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使货物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5、违约责任:1、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收取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卖方延期交货10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约定的比例收取违约金。2、卖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买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和终止合同,卖方仍须对买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生产运行中,因合同货物原因造成其配套设备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完全承担。
联系人:胡亚宾
联系电话: 15890288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