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1.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代理商;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曳引式客梯A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上述制造商的相应要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电梯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不接受同一品牌电梯生产厂家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于投标;1.4投标人具备ISO9000系列认证;1.5承诺在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维修保养机构(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1.6、企业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