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2-20
报价截止: 2016-12-23
已有 24 家报价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地/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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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 | 2 台 | 不限 |
收 货 地: 河南省 郑州市 经济开发区 瑞锦小学
联 系 人:耿坤、刘梦婷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
发票要求: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交易方式:通过亿建联担保交易/买卖双方自主交易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为具有电梯货物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或经电梯货物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
3.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
3.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证书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销售其投标品牌电梯的类似业绩证明;
5、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系人:耿坤、刘梦婷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