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场
巩义市人民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电梯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10

报价截止: 2016-12-15

已有 27 家报价

采购产品 (终端商询价)

产品名称 采购量 产地/厂家
无机房客梯 1 部 不限

报价要求

收 货 地: 河南省 郑州市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595206

发票要求: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交易方式:通过亿建联担保交易/买卖双方自主交易

报价要求: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电梯购置项目

1.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122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执行局电梯购置。

2.2 招标数量:1台。

2.3采购预算:46万元

2.4简要技术要求:1部无机房客梯(载重1000Kg、梯速1.5m/s、层站6/6/6)及外挂钢结构井道(含顶层、底坑等电梯需要的预埋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3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3.4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以及售后服务承诺 。

3.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授权电梯制造商资格要求同前款第3.4项要求。


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5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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