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要求:
1、交货地点:见上表。
2、交货时间:接通知后10日内。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洛阳供电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
6、报价人应确保是在“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且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四、报价要求
1、请于2016年12月10日17: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税前价),分类物资按询价编号的物资分别报价,并以快递(密封)邮寄形式送至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材料科相关询价联系人,密封件上请注明询价编号。提交时间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随同报价单原件一同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达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材料科。
3、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