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要求: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2017年度生产用#0轻柴油已经上级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招标编号:GXTC-1631181
2.2招标范围:
国标#0轻柴油700吨(暂定)。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3.1投标人具备独立供应能力,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从事国标#0柴油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资格的合法石油供应商(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国标 #0柴油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稳定供应本招标产品的能力;
3.4投标人所提供的#0柴油应为中国三大石油生产商的产品(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2014年以来至少有2个投标产品供应业绩合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3.6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人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尚未在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注册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5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
,联系人:冯师硕、尚辽梦、郭智宇,联系电话:0371-65515767
,持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形式:投标人基本帐户电汇或现金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620 1010 0100 3153 44
5.2 投标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6.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9:30,递交地点为:郑州市豫棉宾馆3楼会议室 联系人:冯师硕、尚辽梦、郭智宇,联系电话:0371-65515767, 18037172627
6.2 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签到。
6.3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投标文件中,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6.4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